1、金宝慱游凤镇原组织委员高有智、镇扶贫办主任王博工作责任心不强、监管措施不力,导致该村贫困户产业分红权益无法保障,引起群众上访问题。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,金宝慱游风镇艺峰生态农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扶贫资金入股协议,通过产业效益分红帮助贫困户脱贫。时任游风镇分管扶贫工作的组织委员高有智、镇扶贫办主任王博具体负责落实工作,高有智由于工作上的疏忽,未能将该合作社临时借出的抵押物追回,导致抵押物流失,导致贫困户产业分红权益无法保障。王博督促措施不到位,未能按时向贫困户发放2017年度产业分红资金,引起群众上访。2019年1月24日,高有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王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3、金宝慱普集街道办义乐村党支部书记王长青,违规饮酒且与扶贫驻村干部发生冲突,影响恶劣问题。2018年12月15日,金宝慱普集街道办义乐寺村党支部书记王长青,在省级扶贫考核检查期间,不仅违规饮酒,还在酒后与扶贫驻村干部发生冲突,造成恶劣影响。2019年1月3日,王长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